云逍、朱慈烺一行登上官船,顺着济水而下,离开了河南境内。
他们来的时候,由于沿路江河有多处出现汛情,因此走的是陆路。
这次并未按原路返回,而是准备乘船到山东境内的鲁运河,再从运河北上京城,这样比陆路要便捷的多。
前些日子黄河发过一次洪水,大水冲入济水,给两岸造成不小的损失。
此时洪水过去不久,依然可以看到两岸被大水冲刷的痕迹,以及洪水退后重现显露出来的村庄、田地。
袁可立这次也随行前往京城。
他在船上看到河岸的景象,不由得大发感慨:
“黄河水患不除,百姓永无宁日!”
“国师以超乎寻常的大魄力,着手根除黄河水患,实乃造福百姓之德政!”
“也难怪太子与国师离开开封时,近十万百姓相送,甚至有百姓送别三十里,依然不肯回。”
朱慈烺听了这话,回想离城时的情景,不由得一阵心惊,又是一阵沾沾自喜。
王承恩这狗东西,居然还说河南士绅、百姓不懂礼数。
出城的时候,好家伙!
那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全都是送行的人。
由于人太多,百姓们又太激动,场面一度险些失控。
无论是官员士绅,还是百姓,都是感恩戴德。
虽然朱慈烺很清楚,百姓们感谢的是云逍,可谁让他是自己的叔爷爷呢?
“这些最底层的百姓,才是构建大明王朝的一块块基石!”
“华.夏文明能延续数千年,创造出无数辉煌,也正是一代又一代百姓,用血汗铸造而成。”
“当权者靠民脂民膏供养,而百姓对当权者的要求其实并不高,有口饭吃,就足矣!”
“然而就是这样最简单、最基本的要求,却往往被当权者不屑一顾,敲骨吸髓一般,肆意压榨百姓!”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云逍借此机会,对朱慈烺展开思想政治教育。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人都知道这个道理。”
“然而古往今来,真正能够善待百姓的帝王将相,又有几人真正做到?”
云逍一声叹息。
随即郑重地对朱慈烺说道:
“春哥儿,你记住了!”
“大明要想千秋万代,就要想方设法,让百姓吃饱饭、穿暖衣,有书可读,有了冤屈可以得到伸张,才学能力有施展之处。”
“咱大明的盛世,是天下所有黎民百姓的盛世,不是文人的歌功颂德,不是纸面上的粉饰太平,更不只是皇帝、官绅吸食民脂民膏的饕餮大餐。”
朱慈烺重重地点点头。
云逍的这番话,以及这次河南之行所经历的一切,都已经化作一粒粒种子,深埋在内心深处。
袁可立和薛国观相视一笑。
大明太子能有国师悉心教诲,两代兴盛,有望矣!
船队顺流而下。
第二天清晨,抵达曹州。
云逍带着朱慈烺、王承恩,以及一百多个护卫,悄然离开大队,乘船驶向曹州码头。
此时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
曹州号称牡丹之都,荷花也是闻名天下。
(曹州,就是后世的菏泽)
这次途径曹州,自然不容错过。
荷花被称作是‘花中君子’。
前来曹州观赏荷花的文人墨客、官宦富绅,络绎不绝。
码头上拥堵不堪,云逍的座船并未悬挂标识,只能老老实实地排队。
足足等了一个时辰,船只总算是靠了岸。
来到码头上,乙邦才让人去找了个当地的咨客(导游)。
导游这个职业,早在唐宋时期已经盛行,主要分为两种。
一种是专门编写旅游指导书籍的文人。
另外一种,则是游览地区设专人从事导游。
后者也多是能说会道的文人。
他们对游览区内历史地理、文化艺术、风土人情、民间风俗等了如指掌。
这时候的咨客,操守比后世的导游要好多了。
毕竟是文人出身,能够旅游的人,都不是寻常百姓。
因此坑宰游客、强迫购物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乙邦才让人找来的这个咨客,是个三十来岁的秀才,姓支。
这位支秀才衣着简朴,显然家境不怎么好。
他的举止却是十分儒雅,也十分健谈,上来就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
“二位公子第一次来曹州?容学生为二位说道说道!”
“曹州,乃伏羲之桑梓,尧舜之故里,先为曹国之疆土,后建曹州之广域。”
“吴起、孙膑、庄周、氾胜之、刘晏、温子升等大批圣贤,都出生在这里。”
“刘邦登基称帝,曹操成就霸业,黄巢起义,宋江聚义,都发生在曹州。”
云逍微微一笑。
清末被刺杀的两江.总督马新贻,以及后来四人匪帮的张某人,也都是曹州人。
就在这时,前面传来一声怒骂,接着是一阵狗叫。
原来是有人被狗给咬伤了。
那是一只小巧玲珑的拂林狗,通体雪白,很显然是富贵人家养的宠物犬。
被咬的人是码头上的一名脚夫,腿肚子上鲜血淋漓,看上去伤的不轻。
吃痛之下,他一脚将那拂林狗踹出老远。
狗儿发出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一溜烟朝河岸边窜去。
脚夫捂着伤口,坐在那里咒骂不止。
这时一顶两人抬的显轿(凉轿)匆匆而来,旁边跟着两名青衣壮汉。
轿子中是一名女子,怀中抱着的正是刚才咬人的拂林狗。
“就是你伤了我家宝儿?”
女子指着那受伤的脚夫,尖声喝问。
脚夫被女子身上的珠光宝气吓着了,结结巴巴地说道:“是你的狗子先咬了我……”
“你才是狗子,你全家都是狗子!”
“他是我的宝儿,我的儿子!”
女子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尖叫起来。
云逍眉头一皱。
这女子年龄也就是十七八岁,姿色出众,妆容精致。
她头戴镂金珠冠,杂以明珠翠羽,身穿凤尾刺绣马面裙。
虽说现在朝廷解除了服饰的限制,可这女子一身装束,却还是大大的逾制了。
珠冠、凤服,这可都是皇室专用。
别说是寻常百姓,就是官宦之家,也没资格穿这类服饰。
可看这女子的气质、谈吐,显然不可能是什么宗室女子。
宗室的女眷,也不可能像她这样抛头露面。
女子从随身携带的嵌宝石莲纹金盒中,取出一张十两面值的银券,丢在那脚夫的身前。
“我儿子咬了你,我赔你银子,十两足够了吧?”
“然而你打了我儿子,我却要全数讨要回来!”
女子冷声说道,然后朝两名壮汉挥挥手:“给我狠狠地打,只要不出人命就成!”
围观的人群一片哗然,纷纷开口指责女子太霸道。
女子一声嗤笑,满脸骄横跋扈。
“我干爹,是南京户部郎中,管着养济院。”
“干爹他有的是银子,把这苦役打伤打残了,赔银子就是!”
云逍一怔。
干爹?
咋这么熟悉?
三月,初春。
看最新章节内容下载爱阅小说app,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爱阅小说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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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9章 干爹免费阅读.https://www.biqubao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