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E > 其它小说 > 里表世界 > 第六百六十七章:衣服与头发
  黄飞鸿向琰罗献上墨镜,善于投机经营的李鸿章,见状也献上礼物希望得到“主公”的赞赏,他取出一只包装精美的木盒,打开后里面是一根根的小棍子。

  “雪茄?”

  想不到能在1900年看到雪茄。

  “此物名雪茄?”李鸿章也颇为吃惊。

  雪茄的名字出现在1924年,徐志摩和梁启超一起宴请泰戈尔,这位印度诗人抽了一根雪茄随口询问这玩意的中文名字。徐志摩思考了一番说道:“卷如茄,燃如雪,就叫做雪茄。”

  不过说实话名字再好听也是烟,那个时代因为中国的落后将一个个优美的名字都给了西方事物,看看那些国家,道德的“德”,法制的“法”,英武的“英”,美丽的“美”。外国人给中国起什么名字?china:瓷器,数千年文明的国家就只有瓷器么。

  还是汉唐做为天朝上国拥有自信,给别人起的名字:“犬”戎(狗一样的士兵),倭“奴”(矮小的奴隶),匈“奴”(凶恶的奴隶),乌“孙”(黑孙子)……

  雪茄在这个时代和墨镜一样是不折不扣的稀罕物,琰罗本体不会抽烟秦始皇分身也不会,毕竟吸烟有害健康,不过抽雪茄也没什么,别说是这个就是抽大烟都没什么,水银之躯——区区烟草的毒性能比得上汞?

  他将这玩意装在口袋里,即便不抽平时给小弟扔一根,也可以提升忠诚嘛。

  目前七国联军还没打到北京,估计要一个多星期才会来,李鸿章要进宫觐见慈禧,现在的北京卧虎藏龙不知隐藏了多少高手,琰罗不愿意搞事,也就不打算去探一探100多年前的故宫有什么不同,让中堂大人派管家在圆明园附近买了一处大宅子,带着手下们住进其中。

  李书文,黄飞鸿,霍元甲。

  都是这个时代的格斗家,国术大师,三人在一起那是相当有共同语言,在这一处里世界三者的实力水准,李书文毫无疑问是最强,这很可能是现在全中国最强大的功夫高手了,霍元甲其次,毕竟是未来的津门第一,而黄飞鸿只是广州十虎之一。

  天津是北方武林最繁荣的地方,与广州做为南方武林中心相对。

  日后还有“北元甲、南飞鸿”的说法。

  这处大宅子院子广大,三人平时交手比武,闲时喝一喝小酒。

  霍元甲和黄飞鸿纯粹武功比不上李书文但两人有其他特长,黄飞鸿医术高超,而霍元甲,居然会“奇门遁甲”,当然他和真正的道士没办法相比,毕竟他的奇门遁甲只是为了配合迷踪拳这一套拳法,在修行时略有涉猎罢了。

  两人和李书文交手后都十分后悔,怀疑无法达到最高的境界会不会是因为分心,没将全部的爱与热情投入在武学上。

  “都过来。”

  琰罗向院子中正在讨论拳理的三人发出了呼唤。

  桌子上摆放了几只纸袋。

  打开后里面是一套一套的西服还有黑色锃亮的皮鞋。

  “这是朕让李中堂,找京城最好的裁缝,为你们定做的衣服。”

  这个年代的清人都是长辫子,这三名武功大师也是如此,李书文比较特殊,他是红发——至于身上的衣服,还是那种传统的长衫。

  “洋人的衣服?”

  三人互相看了看,李书文抱拳道:“主公不必为我们花钱这洋人的衣服和鞋子可不便宜。”

  “不要丢了朕的面子,毕竟你们是始皇帝的护卫……可惜没有耳麦。”

  墨镜、西装、皮鞋都穿上,才应该是保镖该有的装扮嘛。

  “你们的头发打不打算剃掉?”

  “什么?”

  先前只是衣服还没什么,琰罗说了这句话,三人立刻大惊失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这是“孝经”中的开宗明义章。

  “当初清朝攻占南方,就下达过剃发令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琰罗淡淡的说道:“你们现在的头发不也已经剃过了?而且还是前颅剃光在后面留一条长辫子,看起来和猪尾巴似的。你们不要中儒家的流毒,留不留头发和孝顺不孝顺有什么关系?”

  “陛下。”

  李书文没有称呼主公而是换了一个庄重称呼:“您不也留了头发吗?这是汉人的传统。”

  秦始皇·琰罗和本体的发型当然不同,英魂分身一头长发从脸颊的两侧和后方披拂下去,直到小腿弯。

  “汉人的传统?传统有用,大宋就不会被元朝灭掉,这天下也不会被满清占据,现在的中国也不会在列强欺辱之下毫无还手之力。”

  “短发干净易清洗,人也显得精神,朕是炼成了水银之躯每一根头发本质都是肉身精气与水银、灵气的结合,所以不好剃掉。

  秦始皇·琰罗的头发黑白相间,最外层是黑发,下方则是被水银侵蚀变色的白发,而且因为修炼水银之躯吸纳和氏璧灵气,原本银白色的水银变成蓝白色,现在的发色等于黑+白+蓝,披散在两侧和身后一大片,发丝盘卷无风飘荡,看起来颇为华丽。

  “好,我剃掉!”

  第一个出来表态的居然是霍元甲。

  “既然加入大秦,自然要断绝和满清的联系,我愿剃发明志!”

  黄飞鸿原本还在犹豫,但想一想自己的老爹都挂了还想什么孝经?咬了咬牙:“我也愿剃头,这大清人不作也罢,这辫子不要也罢!”

  两人都这样说了李书文也不好反对,其实做为习武之人,他对头发有时也颇为厌恶因为战斗会受到干扰。

  之所以不想剪,更大的原因是舍不得这一头灿烂美丽的红发。

  “做为表彰,朕秦始皇愿亲自为你们剃头!”

  琰罗抬起右手,五行之力中的金行在手中凝出一把金剪刀。

  他没学过怎么理发,剃不出什么华丽的造型,最终给霍元甲、黄飞鸿理成了鲁迅与周树人的平头,而且是前颅光秃秃,只有后半部分,两人面面相觑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李书文目睹这一幕,这名枪神的心中也第一次涌起了惊恐。

  他差点都要对琰罗大喊“不要过来,你走开”了。

  “放心吧,朕刚才只是手生,现在已经熟悉。”

  在李书文的强烈抗拒下,琰罗始皇硬上弓,不过没为其剃成与前两人类似的平头,而是剪了个中分,严格来说这次剃的还不错,没成杀马特,也没变成狗啃,只是缺少前半边显得有些怪异,话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武功高手气血充盈,能以精气刺激毛囊之中发丝的生长。

  无论李书文,还是霍元甲、黄飞鸿,专心运功刺激头发缺少的过几天估计就能长出来。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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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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