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E > 都市小说 > 弄潮时代 > 第四十四章 什么是有钱人
  送走约翰等人,赵红兵开车回公司,这些天都是他自己给自己当司机,大国让他派到了东辉公司,和凤五一起跑钢贸,这些天忙得从早到晚不见人影。

  因为陪约翰他们,赵红兵向公司请了两天假,今天还在休假中,本来不用回公司,但是说好晚上请林总一家吃饭,赵红兵想想也没其他事,干脆决定回公司看看业务报表。

  来到家乐大厦,停好车,上楼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叫自己:“赵总,赵总,等等我。”

  赵红兵回头一看,不禁笑了,真是有缘,又遇到了马晓玲,想到她那双让自己心动的大长腿,目光下意识朝下瞄了瞄。

  马晓玲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紧身皮衣,衬托得那双长腿更加醒目。只见她气喘吁吁追上来,说道:“赵总,你刚出差回来吗?”

  赵红兵笑道:“你猜错了,我没有出差,这两天陪几个国外朋友玩了一下。”

  马晓玲天真地道:“外国人哇,他们说话叽里咕噜,我一句都听不懂。”

  赵红兵说:“其实外语比中文要简单,尤其是英语,多听多学很快就能掌握,一看你就知道在学校没有好好读书。”

  马晓玲吐吐舌头:“其实我是好学生来着,只是家里穷,书只读到初一,后面家里要供弟弟读书,我就没有念了。”

  赵红兵感叹道:“读书是成功的一条捷径,但不是唯一之路,你现在就很好,聪明灵活不比人少,也懂得努力,好好干吧,我看好你。”

  马晓玲仰慕地看着赵红兵道:“赵总,你就是我的偶像,如果有一天我能有您的一小半儿成功,我就满足了。”

  赵红兵笑:“我算什么成功,只是稍微有点钱而已,不要以我为榜样,这会固化你自己。其实,能实现自我抱负,体现自己的价值,这就算成功。”

  马晓玲说:“反正能赚到钱就是成功,我想成为有钱人。”

  赵红兵问:“那你认为什么才叫有钱人?”

  马晓玲调皮道:“你是不是以为我会说像你这样的大老板就是有钱人,呵呵,我偏不,也没有那么大理想。告诉你个小秘密,我小的时候觉得有钱人就是喝饮料不舔瓶盖,顿顿有鸡蛋吃,这就是有钱人。”

  赵红兵被她成功逗笑了,好不容易板住脸道:“原来你的理想这么伟大!不舔盖子就算有钱人,就不能有点骨气吗?怎么不得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才算阔气?”

  马晓玲扑哧笑了,笑得前仰后伏,差点贴到赵红兵身上,半天,她艰难忍住笑,说道:“赵总,你,你不要这么幽默行不行,我快被你笑死了。”

  一句小奉承让赵红兵有些飘飘然,所以说男人最受不得的就是女人的奉承,尤其是漂亮女人的奉承。

  赵红兵心里高兴,就想多说一些,道:“说真的,公司这么多营业员,我真的很看好你的潜力,你虽然读书少,但知道学习,聪明灵活,遇事会动脑筋,又长得这么漂亮,只要好好努力,这座城市绝对会加倍回报你的付出。现在趁年轻,多学习,多充实自己,一个好的销售人员,时时刻刻都在强化自己,如果能把销售搞好,以后当个经理,甚至自立门户做老板,根本不成问题。”

  马晓玲说:“我可不懂那些高深的大道理,我只知道赵总您很成功,无论是事业,还是做人,都让我佩服,特别有男人味。”

  赵红兵听了,深深地看了马晓玲一眼,觉得她的话里有特别的意味,但是他现在和几个女人纠缠,已经有点迷失自己,不敢再招惹是非,因此故作不懂道:“是吗,那是你见识少,你在深市多待两年,多见一些生意上的大场面,就会觉得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了。小马同志,前程远大,咱们一起努力吧。”

  说完,赵红兵没有再和马晓玲多聊,紧走几步,上了电梯,马晓玲只好跟上,电梯里有不少人,不方便交谈,两人沉默着上了公司的楼层,然后赵红兵和对方摆摆手,径直去了林总办公室。

  林总今天在公司办公,看到赵红兵进来,笑着问道:“听说昨天有几个鬼佬来找你?”

  赵红兵道:“是以前认识的朋友,他们来深市游玩,顺便来看我。对了,他们想做服装生意,我有意投资,林总有兴趣吗?”

  林总说:“服装行业我不太熟呀,还是算了吧。”

  赵红兵便转移话题,说道:“说好了,今天晚上我请你和嫂子吃饭,一会下班咱们就走。”

  林总笑道:“你太客气了。好吧,让你见一下我的乖仔,已经三岁了,很聪明。”

  赵红兵看看手表,说道:“四点钟了,给嫂子打个电话吧,让她们准备一下。”

  林总道:“准备什么,就让她带大女儿和乖仔来就行,其他小孩吵得很,不让她们来。”

  赵红兵知道林总重男轻女,也只好由他,两人在办公室聊了会公司的事,精仔进来给他们泡了功夫茶,喝过两次后,时间也到了快五点。

  林总派精仔去接老婆孩子,等到接来时,也到了下班时间,赵红兵又叫了刘总和陈总,再加上林总一家,一行人出了公司,开车直奔目的地。

  赵红兵请客的地点在富临大酒店,是深市新开业的高级酒店,矗立于最大的陆路口岸-罗湖口岸之边。

  富临酒店与港岛隔河相望,坐拥深港河套山水风景高级客房餐厅上百间,提供足够的视野空间。窗外深港两地绿意葱葱的田园风光与霓虹斑斓的都市风光相得益彰,伫立窗前,即可拥有一溪绿水皆春雨两岸青山半夕阳的无以匹敌的自然风景,清幽、宁静、逍遥之感,见证这座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

  赵红兵为照顾家属的口味,特意选择了粤菜,席间宾主尽欢,气氛很好,赵红兵也认识了林总的妻子,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女人,还有那个调皮的小男孩,最引人注意的是林总的大女儿阿晴,一个很文静的高中生,几乎不说话,就静静地坐在那里,但是她的眼睛,像一湾幽暗的深潭,赵红兵看着那双眼睛的时候,几乎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灵魂的倒影。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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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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