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隐形人不但是个芯片人,而且是一个基因改造人,这人之所以能隐形,是基因经过改造,身体可以变色,就跟变色龙一样。
同时,这人脑中还装了芯片,居然是一个基因芯片联合体。
“这可是个宝贝啊。”
阳顶天无论如何想不到,居然能捞到这么一个宝贝。
这人叫强森,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混血,今年刚好二十岁,十七岁时,抢劫杀人,在牢中与cia达成协议,成为基因改造人,而且是基因改造中的变色人。
但这种变色基因同样有很大的缺陷,最大的缺陷是,智力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强森的智力,甚至还不如给辛博士看大门的格里高,以至于无法进行训练。
智力不到五岁,能接受什么训练啊,cia没办法,但又舍不得放弃,这人的变色基因非常完美,到任何地方,都可以瞬间变色,与身边的环境完美的融合。
仅就变色基因来说,cia是非常满意的,可智力太低要怎么办呢?
本来a计划和b计划是两个部门,互相之间都是严格保密的,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最高层就协调了一下,在强森身上弄一个特例,两个部门合作,给强森脑中安了一芯片。
安装芯片的强森,智力并没有提高,但可以按受指令,有了明确的指令,就可以按照指令办事了,等于人变成了电脑,或者说,半个机器人。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种半机器半人的战士,其实更好用。
当然,具体好不好用,还得用过再说,这一次,cia把强森派过来,就是一次实验性质的剌杀行动。
强森利用他的变色能力,完美的瞒过了摄像头和巡逻队,进了总统府,如果不是阳顶天的元神有灵异的感应能力,一般人还真就没法子发现强森,还真有可能给强森得手。
“一个完全依靠芯片指令来行动的人,这也太机械了吧。”
强森的记忆非常简单,阳顶天随便一搜就搜得干干净净,看着这些简单的记忆,阳顶天不知是一种什么感觉。
说强吧,确实强,这种强大的变色能力,从某些方面来说,确实非常有用。
但光肉体隐形没用啊,人得有脑子,才能指挥行动,隐形能力影响了智力,一个没脑子的人,又有什么用,靠芯片指挥,真的能弥补吗?
阳顶天想了想,摇头。
反正就他个人来说,他觉得强森这种基因改造,没什么太大的用处。
最初接到任务的时候,他是真的把老美的科技想得太厉害了,甚至有些吓到了,这会儿得到强森这个可以说是最强的样本,他彻底的吁了口气。
曾陆不过如此,芯片虽然可以发布指令,可其实是个鸡肋,因为cia发布的指令,不具有强迫性,愿不愿接受指令,还是得看人,芯片人如果自己不愿意,那同样没有用。
那跟传统的间谍招募有什么区别呢?
传统间谍,甚至更听话啊,要装芯片做什么?
装了芯片,反而对神经有影响,好好的一个人,弄成一个神经质。
至于a计划的基因改造,更是缺陷不断,无论是来自苏联层面的辛博士造出的格里高,还是m国体系的强森,都有无数的毛病,不但寿命短,最要命的是智力低。
把a计划与b计划合体,造出的这个强森,并不能避免两者中固有的毛病,却还有生出一些新的毛病。
原来,强森在接受芯片发布的指令时,脑子会受到很强的干扰,本来智力就极低,在给芯片干扰后,更是会短时间失智。
强森为什么傻坐在这里,就是失智了,脑子完全反应不过来,就如同电脑死机。
这个过程,大约要一个小时左右,才能重新恢复正常,然后才能运行新指令。
当然,运行新指令后的强森,确实是有可能摸进总统府,剌杀成功的,但即便成功,阳顶天也看不上。
真的太机械,太不好用了。
再一个,他灵力运行强森身体发现,强森身体的某些方面很强,但心脑血管却很脆弱,他可以肯定,强森的寿命,甚至远不如格里高,大约最多能活三年左右。
“这么高的成本,就造出这么个怪物,切。”
把强森的记忆和身体全部琢磨一遍后,阳顶天几乎是有些鄙视了。
这个玩具不好玩,阳顶天眼珠子一转:“哎,给他们加点戏,弄点好玩的。”
他元神出来,到本体上把戒指拿过来,重新钻到强森身体里,循原路出了总统府,全程无惊无险,只有一条巡逻队的大狗冲着这边耸了耸鼻子,抬着头傻看半天,弄出一张茫然的狗脸,给巡逻队扯了两下牵绳,也就离开了。
“至少还是有优点的吧。”阳顶天想。
这会儿,他反过来要找基因芯片人的优点了。
出了总统府,过了马路,拐过一条巷子,巷子外面停着一辆小车,车里有一个男子,正在打瞌睡。
这男子叫韦德,是强森的助手,强森智力太低,虽然有芯片指令,仍然需要助手带。
阳顶天敲车窗,韦德坐起来,向车窗外看了一下,打开车门。
阳顶天进去,韦德道:“完成任务了?”
阳顶天不答。
他是进的后座,后座上有一个包,他照着强森的简单记忆,从包里拿出一个瓶子,拧开瓶盖,倒出一粒药,再又拧开一瓶水,把药吞下去。
座椅上还有一个包,里面装着衣服。
强森的基因隐形,是不能穿衣服的,衣服没有隐形功能,惟一的一条内裤,是用强森的血克隆的,同样含有变色基因,可以跟着强森一起变。
但这种基因克隆内裤极其昂贵,所以,只能弄一条内裤,而无法弄成一身衣服。
如果能弄成一身衣服,那就是隐形衣了,反倒用不着人体基因改造了。
三月,初春。
看最新章节内容下载爱阅小说app,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爱阅小说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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