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E > 都市小说 > 重回1991当首富 > 第1064章:北京大飒蜜
  参加完政务院的金融经济金融高层会议,陆凡就和刘思琦一起,被政府部门安排进了钓鱼台国宾馆。

  陆凡和那12位专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封闭生活,专门制定华国经济金融等领域的安全方案。

  每一天,陆凡都会和政务院各部委的,相关领导见面讨论,撰写并且修改方案。

  一直忙活了一个月的时间,陆凡、刘思齐等12位经济金融界的顶尖专家,才完成了这个实际性的方案。

  最后一天,政务院最高领导设宴,亲自招待了陆凡、刘思齐等12位专家,并且合影留念,对他们为华国以及港岛经济金融做出的贡献,表达谢意。

  从中钓鱼台国宾馆出来后,陆凡立刻回了一趟江城市,好好的陪了陪顾晓柔、小小、陆梦君和沐雪妃几人。

  离开江城后,陆凡又特意开车去了一趟云梦县大姐的家里,陪了詹晓燕和陆梦生娘俩两天的时间。

  然后,陆凡便开车来到了天河国际机场,登上了飞往深圳的飞机。

  陆凡在深圳呆了三天,处理完自己名下那几家公司的事情之后,又马不停蹄地飞往了北京。

  陆凡这次北京之行,因是要劝说倪光楠院士和他的团队,加入到自己的神舟高新科技公司中来。

  陆凡坐在座位上,仔细的回想着这场席卷了整个东南亚,和华国港岛地区的金融危机。

  然后,想着自己接下来该如何布局,配合国家一起阻击美国金融大鳄索罗斯,狠狠地在他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陆凡决定,自己要在保护国家,和港岛地区经济金融安全的同时,在这场世纪大危机中大赚一笔。

  然后,利用赚到的钱投入到华兴电子集团,万燕高科技集团,搜虎网络公司,网易网络科技公司,新浪网络科技集团。

  以及,神州高新科技公司,这些高科技行业中来,加快这些公司的研发和生产进度,然后和欧美那些国家的高科技企业争抢华国,乃至于全球的市场。

  “哎,陆先生,您也去北京啊,真是太巧了.!”

  陆凡正闭目沉思,忽然听到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

  睁开眼,就看到面前站着一位二十岁出头的靓丽少女。

  她上身穿着米色的短款羽绒服,下身是一件加绒的灰色运动裤,脚上踩着再一双黑色的皮质短靴,整个人看起来靓丽又帅气十足。

  短款的羽绒服,采用的是简约风格的设计,上面并没有太多吸睛的装饰,乍一看有些单调。

  但是,穿在这个少女身上,却因为把腰线提到了一个较高的位置,将她那原本就高挑的身材,衬托得更高了,并且格外显得她那双玉腿修长。

  “呃,你是.?”

  陆凡疑惑地看了那位少女一眼,然后迅速认了出来,“啊,原来是徐小姐啊,幸会、幸会.!”

  那个少女名叫徐瀞蕾,徐瀞蕾是北京人,北京电影学院大三的学生。

  去年,陆凡因为参加江北集团的年终会议,和王硕、马未嘟、冯小钢他们聚餐时,王硕介绍给陆凡认识的。

  当时,陆凡见到王硕没有带自己的妻子沈旭嘉,而是带了一位比他小16岁的少女,还遭到了马未嘟的嘲笑,说他又遇到新欢了。

  王硕当时还极力否认,解释说自己是上个月在王府井逛街遇到的,当时觉得这个女孩很是特别。

  一时间,他心里大起好感,于是就主动上前搭讪,两个人就成了朋友,只是单纯的好朋友而已,根本就不是情人关系。

  陆凡听得好笑,心里也暗暗感叹历史惯性的强大,和上一世几乎一模一样,北京妞徐瀞蕾和京圈大佬王硕相遇了。

  不出意外的话,这一对痴男怨女会迅速的陷入爱河,王硕也会无情的抛弃自己的妻子沈旭嘉,和徐瀞蕾双宿双飞。

  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徐瀞蕾个性极为张扬,每天穿着奇装异服,梳着新潮的发型,这对见惯了贤妻良母打扮的沈旭嘉的王硕,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力。

  王硕当时向陆凡解释说:“我就喜欢小徐这种摇滚出身的,范儿正,玩儿的就是邋遢帅,不修边幅,我特喜欢。”

  于是,京圈大佬王硕大作家,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再一次对徐瀞蕾“一见钟情了”。

  陆凡一向不怎么认可一见钟情,并且认为所谓的一见钟情,大抵都属于见色起意而已。

  说他是再一次,是因为在十多年的1984年,王硕接到朋友的邀约,去北京舞蹈学院完,恰巧遇到了未来的妻子沈旭嘉。

  当时,王硕一眼看到了熙熙攘攘中,那个宛若鹤立鸡群的绝美女子,像一朵花儿站在人群中。

  当时,明媚的阳光,正好洒落在沈旭嘉的头上,熠熠生辉,王硕觉得就连她舞动的发丝,都是那么的美好。

  于是,王硕就对沈旭嘉“一见钟情”了。并且从那天以后,开始疯狂地追求梦中女神沈旭嘉。

  不过,由于沈旭嘉当年追求者无数,如过江之鲫。

  其中,很多都是有头有脸的京圈公子哥,而当年的王硕,还只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穷作家。

  令王硕沮丧的是,沈旭嘉在他第一次表明心意的时候,就直接拒绝了他。

  不过,脸皮比城墙还厚的王硕,并没有因此而气馁,他虽然没钱,但是也有别人无法比拟的才华,文学功底尤其好,能写出很多令人惊艳的甜言蜜语,给沈佳旭这个梦中情人。

  而且,王硕是标准的北京侃爷,一张嘴像抹了蜜似的,每次见面,都对沈佳旭说好听的话,经常把沈旭嘉哄得很开心。

  就这样,沈旭嘉日久生情,开始对王硕有了好感。

  后来,沈旭嘉从学校毕业进入北京歌舞团,相貌优越的她追求者甚多。

  但是,她为了王硕都把那些人给拒绝了。

  两人恋爱三年终于结婚,后来,沈旭嘉又给王硕生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

  一家人本来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徐瀞蕾的出现。

  “陆先生,您还认识我啊,我太开心了,咯咯咯!”

  徐瀞蕾笑得很甜,俏脸激动得有些绯红,把手中的机票扬了一下,眨巴了一下那漆黑晶亮的美目,说道,“陆先生,咱们真是太有缘分了,我的座位和您的是挨着的。”

  徐瀞蕾丝毫不掩饰,自己偶遇陆凡后的激动之情。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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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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