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情况是——黄巾降卒今日刚加入义军队伍,然后第二天就遇到战事,战兵营需要立刻上阵。
因为是新加入,黄巾降兵和队伍还未磨合,并且降兵还缺乏集体感。
那么,因为狗子招兵的时候,态度很好,黄巾降兵愿意到其手下听命,虽还未开始相处,但百夫长狗子和黄巾降兵关系较为融恰。
将有五德,智,信,仁,勇,言,狗子所行之事,将之仁也。
因狗子能服众,纵然没有磨合,纵然今日招募降兵,明日就是大战,但到了战场上,若狗子危难,黄巾降兵会因为觉得狗子人不错,会主动扶他一把,因为主动扶了一把,狗子能活下来。
而其他各百夫长,一夜扩军,半数人都是黄巾降兵,其他百夫长招兵时板着脸,被其招募的黄巾降兵,与之并无交情,哪里会伸手扶一下?
因为没有扶,所以,其他百夫长于是就挂了。
人和人的差别,就在这种细微的地方体现出来的。
若当真今日扩军,明日就遇强敌,毫无疑问,狗子那一部步卒是最能战的人。
士可为知己者死,如此而已。
“此可为永例也。”李孟羲目光炯炯,小声嘀咕了一句。
一旁,关羽闻言笑问,“何事可为永例?”
于是,李孟羲就跟关羽商量了一下,降兵从招兵到入营这一段,或许有操作空间。
首先,是招兵。
是主将亲自招兵,还是下面的百夫长,还是再下面的什长伍长,到底谁下场招兵为好?
主将下场是不合适的,一军主将要忙的事太多了,一个一个挑选兵员,耗时太长。
所以,应该是下面百夫长,最好还是各个什长伍长自己挑。
谁挑中了人,就领到自己那一什去,这不就多了一点交情吗?
招兵的人员确定了,由什长伍长这两个低级军官挑兵最为合适。
然后,挑选兵员的方式又该是怎样的?是什长们板着个脸挑,还是像狗子那样,用十二分热情,让降兵们感到如回家一般的温暖呢?
当然是狗子的挑兵方法更好。
或许还有更好的方法。
乡勇们挤在一起站着,跟待售的萝卜一样,呆呆地等人家去挑,宛若插标卖首般可怜。
而李孟羲突发奇想,是否可以换一下,让降兵自己挑选去哪个营呢?
其一,降兵肯定都有自己熟悉的人,可以和熟人一起,自己决定去哪个营。
小朋友去幼儿园还想和玩伴一起呢,投身军伍,死生相伴,有个同乡之人同为一伍,岂不能安心很多?
而要是让乡勇这边挑人吧,谁会问黄巾降兵有没有亲戚啥的,然后活生生的把人家同乡甚至是亲自关系的两个降兵给拆散了,而降兵又不敢说,于是,不情不愿的被招兵的将官给招走了。
其二,让降兵自己决定去哪,就等于把挑人的市场,变成了降兵的市场。
降兵有了自主决定去哪的权利,有了主人公一般的参与感,能更好的融入军队。
李孟羲脑补了一下——乡勇们各个什长伍长站在那,眼巴眼望的等着降兵过来,然后忐忑不安的降兵刚走过来,什长们热情无比的招手,喊着要让人家往他们什里去。
忐忑不安的降军,那么一瞬间,感觉像是回到了家里……
这多好啊。
“关将军,你以为如何?”
关羽朗声笑了,边笑边摇头。“孟羲,大哥说你,一步之内,可有七谋,今日方知,此言不虚。
只招兵一事,你竟能想到如此多的问道,心思缜密如此,非关某能及也!”关羽彻底服了李孟羲了。
关羽很少夸人,被关羽夸赞,李孟羲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此可为永例?日后咱再招降兵,就这么干?”李孟羲抬头问。
“就这么干!”关羽点头。
这次就罢了,降兵们已经被各百夫长挑完了,下一次就可以让降兵自己想往哪一什,就往哪一什去。
好了,挑兵这个过程完善了,然后降兵入营,就比如今晚,降兵入营的第一晚,亦有文章可做。
李孟羲想到前世,新兵到连队去,连队里会有欢迎仪式,并且分到班里之后,班里还会开茶话会,聊聊天什么的,相互介绍下彼此,然后再随便聊一些别的东西,能很快拉近彼此的关系。
降兵虽然不是新兵,但比新兵其实更需要一个类似欢迎仪式的东西,无他,新兵下连,知道除了累一点,军队里军纪严明,不会有人明目张胆的欺负新人。
黄巾降兵可不一样,汉末封建时代的军队,军律能有多严格,军队里欺负新人的事简直不要太少见。所以黄巾降兵新入营第一个夜晚,会很煎熬,生怕被欺负。
这么一想,李孟羲越发觉得今晚,得给什长们找点事做,茶话会李孟羲也不知道咋开,也没瓜子糖果什么的吃啊,那只聊聊天还是可以的吧。
李孟羲把想法再次告知关羽。
“此可为永例。”关羽又点头。
这么一会儿时间,两条军律便被制定了。
李孟羲能想到培养团队之间的默契的重要性,而绝大多数什长伍长们,想不到这么深。
用规章条例把这些东西规定下来,就等于强制让基层军官,也有了很智慧的行事方法。
智慧成果变成明文条例,明文条例再被低级军官们执行,等于是智慧被继承了。哪怕聪明如诸葛孔明想了三天三夜才想出来的方法呢,只要变成条例,就可以被一个平庸之辈,一下就能按照方法达到和诸葛孔明亲自施展一样的效果。
故,条例,规章制度,很重要。
故曰:
有制之兵,无能之将,不可以败;无制之兵,有能之将,不可以胜。
天蒙蒙黑了,义军大小什长伍长百夫长各级中下级军官被单独召集在了一起,关羽和李孟羲要训话了。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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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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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有制之兵,不可以败免费阅读.https://www.biqubao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