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E > 历史小说 > 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 第二百九十七章 快马轻车
  要解决问题,关键在于,采买队要有强大的机动能力。

  李孟羲想到的是,采买队可以全部是车马骑兵,不带任何一个步卒,以保证其拥有绝对超越步军的速度。

  而且,车队不能是带着牛车的,老黄牛拉车速度很慢,还不如人走的快呢。

  所以,采买队应该全部都是轻便的马车。

  马拉车甚至能飙车把速度飙起来。

  刘备说,驴车也很快。

  李孟羲愣了下。驴车军中有,但是不多,毕竟,牛能耕地,牛的力气也大,牛的耐力也强,牛的性价比是农业社会最高的牲口,百姓养牛多,养驴少,这很正常。

  李孟羲实在脑补不出驴子拉车溜达的画面。

  如果马匹足够,还是用马车更好一点。

  而且,为了使速度更快,更快的与大军汇合,马车车队不能装的太满了,装太满,马拉着就跑不快了。

  马车应该只装个半满。

  而且,若为了协调统一,采买队尽可能的全部是一样的牲口,要么全是马,要么全是驴子,这样速度大致能保持一致,一个采买队,几十辆车,可以一同行动。

  若不然,有马车,马车之中又夹了一辆驴车。

  前边马车速度快,已经跑很远了,一个不巧,后边驴车轮子坏了,这可好,前边马车车队已经跟上大军了,一数,少了人,赶紧往回一看,一看,原来车坏半路了。

  这时,再调派马车回来救援,岂不太耽误事了。

  而要是,都是马车,速度一样,全程一起行动,哪辆马车坏了,全队都停,把坏的马车上的粮食,反正就半车粮,坏掉的车上的半车粮给其他车分分,一车一袋粮,一下不就分完了,然后,坏掉的车直接就扔掉不要了算了。

  车夫直接骑着拉车的马,直接跟着走了,多省事,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整齐划一,能提高容错率。

  李孟羲突然明悟,既然日后军队规模大了,马匹多了,可以组建专门的马车队在行军途中负责采买。

  既然日后可以这样,那么现下为何不能如此?

  想到,游骑商队靠背着篓子买东西,区区几个篓子,能承载的东西有限,因此,不能买大宗的麦秸生麻之类的东西,只能挑要紧的买。

  莫不是傻了,直接弄个马车,就能把问题解决了不是,何必用人背着篓子呢。

  一会儿功夫,李孟羲就又有所得了。

  跟刘备正聊着,李孟羲突然停下,慌忙拿起笔,在布匹上刷刷写了起来。

  刘备正说着,没了李孟羲的声音,不由转头看,看李孟羲奋笔疾书,笔走龙蛇。

  看李孟羲写到酣畅淋漓,快意无比,刘备有些羡慕,很想又弄来笔,也写东西。

  依然是《后勤》一卷,李孟羲写到,

  【军中采买队,可用马车,马车快捷,虽离队远去,但须臾可追上大军步兵后队。

  细则有,一,用马车,不用牛车,牛车速慢,而马车迅疾。

  二,马车半载,不使车载沉重,以慢车速。

  三,车队数十车,应一体趋同。或全用驴车,或全用马车。不可相杂之。】

  【游骑商队亦可快马轻车】

  写完,李孟羲掷笔于盾,如同剑客演练完了一套剑法一样,长舒了一口气。

  好了,游骑商队至此,进化完毕。

  第一次,游骑去村里采买,被人家以为是有恶意,被村民给围了起来。第一次还因为没带够篓子,买不了太多东西。

  第二次,吸取教训,李孟羲甚至都把游骑商队和村落交涉的顺序想好了,什么一个游骑太少,怕送人头,什么游骑太多,会吓到乡民,所以四个差不多合适。还有多立旗帜,少举刀枪,什么两个骑兵前去交涉,两个骑兵在远处等着,一是减少威慑,二是防止被人埋伏,都没人回去报信的。

  所以,腊月初二这天,八个空闲游骑,分成两队,游骑们全都背着篓子,篓子里装着钱,游骑都拿旗帜,腰间刀不出鞘。

  但是,遇到了意外。

  意外就是,除了能碰到村落,还有在半道碰见的乡人,让乡人带路也是一样的。

  然而,又出问题了。

  骑士们都是武夫,沟通能力有限,路遇乡人,多次无功而返。

  这时,待不住的的刘备亲自带队,游骑商队在这第二次成功采购之后,进行了第二次升级。

  第二次升级的地方是,当路遇乡人,立刻停马,然后一善言谈之人,下马前去交谈,接着,先予其钱,再问其带路。

  这是第二次升级。

  当刘备买到了东西回来,跟李孟羲说起游骑商队所遇到的事,此时,便引发了采买队第三次升级。

  此时,李孟羲已经意识到了,商队不仅要进行商业行为,还有外交工作要作。

  再这么一扩展一联想,就想到了需要有专门的外交人才负责采买队之事。

  同时,也想到了,司马懿适合外交,而张飞不能去买东西,张飞脾气暴躁,容易出事。

  同样,还想到了与之相关的军规应如何。

  同样,最后还想到,若趋至城下求(喵)购军粮,等三刻为宜,三刻无有响应,我军可去也。

  最后,聪明的李孟羲便又想到,采购车队的问题。

  至此,采购车队架构趋于完美。

  最终版本的采购车队,应是——

  三个游骑,带着一个空马车,游骑带旗帜,不露刀枪,其中应该有一骑是外交人才,宠辱不惊,而且精通商务。

  若半路遇到乡人,立刻停在道中,由队长下马走过去,跟人交谈,然后,先给钱,再往带路。

  若是没有遇到乡人,直接撞见村落。

  此时,就由一个游骑,带着马车,去到村落交涉,而余下游骑,在远处等候。

  而若是,遇到城池。

  “外交官”直接到城下,朝城头说明来意。

  万一城头之人是个混人,被骂了,被骂了就算了,直接走,别回骂,多生事端。

  而要是城头守兵说等通禀上官,那就等,如果等的超过三刻,那说明城中主官左右为难,强人所难不美,我等自去。

  而若是,此城卖给我军粮食,便用马车,每辆马车,只拉半车粮。

  若回程无事,马车拉着粮,只需几刻,就能追上我大军步队。

  而若有事,若有一车车轮损坏,则把这辆车上的粮食分于其他的车,坏车弃于原地,而后继续上路。

  完美吧。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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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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