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E > 历史小说 > 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 第三百二十二章 击掌为誓
  汉代原生猪种有多少呢,李孟羲不太清楚。

  据说,水稻专家在野外寻找野生水稻的时候,说随着发展和环境恶化,野生的稻种,越来越少了。

  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物种数量是朝越来越少的趋势变迁的。

  大致就是说,时代越久远,物种种类越杂。

  可能,汉代有三十种比较常见的猪种,到了明代,中原本土的常见猪种,就只剩十种了。

  到了现代,本土猪种就剩四五种了。

  那就是说,李孟羲若是想在汉代进行大规模的育种,生物种类资源是比较丰富的。

  如果有三十种不同的猪类可供选育,最终,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或许,真能培育出一种性价比极高,经济效益也极佳的猪类。

  到时,只凭借选育猪种这一项成就,便可名传史册了。

  纵然,儒家人看不上育种技术,但是,到了科学辉煌的时代,时代会给予公正。

  猪可培育,难点只是要有人力物力。

  专业的农业科学家完不成的事,李孟羲觉得自己可以完成。

  为何?

  因为专业的科学家也需要资金支持,育种是庞大的系统,没有资金支持,一个人单干,极难能出成绩。

  而李孟羲之所以有信心,是因为他有信心在日后,有足够的权利调集人力物力。

  只这一点能随意调集人力物力的能力,就是很多科学家所没有的。

  种猪可以培育,虽然难度极大。

  难度大在,饲养猪的成本高,和育种时间长。

  猪可以育种,鸡鸭就更容易了。

  猪一年一胎,一胎七八个猪崽儿。

  而鸡鸭,一年百十个蛋,其中受精卵假设有一半,也就是能孵化五十个雏鸡。

  而鸡鸭从雏鸡到成年,两三个月,足够。

  也就是说,猪一年仅可杂交一代,鸡鸭一年可杂交四代。

  再比较其他成本。

  从各地把不同种类的猪运到一处,猪那么重,运输成本极高。

  而鸡鸭运输起来,简单多了。

  鸡鸭育种,比猪更容易出成果。

  鸡可分肉鸡和蛋鸡,一种长肉快,一种产蛋多。

  而具李孟羲所知,好像在二十一世纪,日常见的鸡种之中,没有一种产蛋多同时又长肉快的种类。

  猜测可能是决定生长和决定产蛋的这两个基因,是无法共存的。

  在古代,鸡蛋重要呢,还是鸡肉重要呢。

  李孟羲认为,是产蛋比较重要。

  假设,肉鸡两个月,可长到五斤,平均六天产一只蛋,蛋重十克。

  而蛋鸡,三月可长到五斤。

  平均三天产蛋一只,蛋重十克。

  那么,养肉鸡,两个月,可得鸡肉五斤,蛋十个,100g。

  平均每月,得鸡肉2.5斤,蛋50g。

  养蛋鸡,三个月得鸡肉五斤,得蛋二十只,300g。

  平均每月,得鸡肉1.6斤,蛋100g。

  三个月的比较,肉鸡有产肉优势,蛋鸡有产蛋优势。

  李孟羲不知鸡肉与鸡蛋价钱几何,暂时无法算出在三个月时间长度的比较下,到底是养肉鸡赚钱,还是养蛋鸡赚钱。

  但是,时间继续向后推。

  不管肉鸡还是蛋鸡,长到一定程度,不会再继续增重了。

  此时,肉鸡产肉的优势就消失了,

  而蛋鸡产蛋的数量是肉鸡的两倍,这是巨大的优势。

  肉鸡哪怕体型大,长得肉比蛋鸡多个一两斤,这区区一两斤鸡肉,很快就会被鸡蛋的价值拉平。

  百姓养鸡,哪里舍得鸡养了几个月就把鸡买了呢。

  肯定一养几年,养的鸡老的不下蛋了才打算买。

  这几年时间,蛋鸡产蛋量的优势,无可比拟。

  在有生长激素的现代,肉鸡长肉优势,会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而生长激素,并不会提高生蛋率。

  所以,在现代,肉鸡品种比蛋鸡很多时候更有优势一点。

  在汉末,最好的鸡种,无疑是产蛋多的鸡种。

  方向很明确了,要遍搜汉代所有鸡种。

  然后,按鸡类的生长速度,一年可长成四代鸡,也就是一年可杂交出四代鸡种。

  两年,就可以选育八轮,足够选出一种产蛋能力出色的鸡种。

  王朝兴衰,不过百年,而选育种类,泽被何止千年。

  李孟羲突然就笑了。

  他眼睛盯着鸡笼,眼中没有焦距,处于想东西想的失神的状态,突然就笑了。

  此时,李孟羲从天刚亮,到伙夫们把饭都已经做好,过去许久了。

  李孟羲沉思之中,竟也一动不动,如同木头。

  弟弟很担心哥哥,叫了李孟羲好几次,李孟羲都没回应,弟弟都快哭了。

  刘备不是第一次见李孟羲这个样子了,上次,借文安县城墙练兵之时,李孟羲就因为想事情,想的投入,差点直接一脚走到城墙下去。

  刘备抱起砖头,哄砖头说,说哥哥在想东西呢,不要打扰他好不好。

  许久,李孟羲回过神来。

  一回神,李孟羲突然就发现,天怎么突然就这么亮了呢。

  “玄德公,日后,我要养千头猪,万只鸡鸭,到时,所需人力物力,你得全力支持。”李孟羲回头,笑着对刘备说。

  刘备愣了下,哈哈大笑,“小事耳,某应下了!”

  刘备不知,从各地大肆购买鸡鸭集中一处,所需人力物力得有多少,他想简单了。

  “既然应下,那击掌为誓。”李孟羲伸出手掌。

  刘备笑得直摇头,“我还骗你不成,来,击掌为誓!”

  刘备伸出手掌。

  李孟羲踮起脚,以掌击掌。

  弟弟在刘玄德怀里,不知道哥哥在跟刘叔叔在干什么,也伸出手掌,拍了一下李孟羲的手。

  李孟羲乐的笑了。

  “砖头,下来。”李孟羲笑着,伸手要接弟弟。

  刘备就把砖头递给李孟羲。

  弟弟现在抱着弟弟,可吃力了,因为自己也是小孩子的缘故,力气并不大。

  “孟羲,渔队忙活一夜,方才归来,走,虽某前去一观。”刘备相邀。

  李孟羲愣了下。

  昨晚没吃到鱼啊,还以为渔队没有出去,怎么是捕了一夜的鱼呢。

  渔队的确是网了一整夜的鱼,一夜的收获,非常多,多的木桶都盛不下,得装在网里,几个人抬一张网,抬着往回赶。

  昨晚鱼队网了一网鱼,赚大发了。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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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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