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E > 都市小说 > 沈棠即墨秋 > 117:集市(上)
  沈棠忍不住低声嘀咕。

  “这也难怪了……”

  祈善耳尖,他问:“什么‘难怪了’?”

  翟乐也闻声看过来,沈棠道:“你说五等大夫就能开始筹备组建自己的私属部曲,也难怪会瓜分出百余个国家,天下七零八落。只要武胆武者有野心,不是很容易搞事情?”

  翟乐忍不住给武胆武者正名。

  “如今这个局面跟武者关系还真不大。”

  祈善亦是不忍直视。

  他好笑道:“你真当武者有多厉害?拉一支私属部曲就能割据一方?哪有这么容易!若真这样,这天下就不止百国而是千国万国,一镇一村皆可为国了。再者,私属部曲哪是那么好培养的?多少武者连自己都养不活……”

  沈棠:“……这么惨?”

  祈善道:“嗯,很惨。”

  沈棠却道:“不信。”

  “既然沈小郎君不信,在下给你算笔账。”

  武胆武者想割据一方?

  私兵部曲得练起来吧?

  第一道门槛就是自己习武淬体的开销,不说大鱼大肉,但荤腥是必不可少的,奢侈一些还要辅以药材,最大限度挖掘潜能。

  第二道门槛是数百人吃喝拉撒的开销,练兵习武最耗费体力,碗里没点油水,不吃肉怎么能养出力气?没力气打仗怎么赢?

  光吃就能将人吃穷。

  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不不不,后边儿的门槛还多着呢。

  第三道门槛,私属部曲得学习各种军阵,能随着主将号令进行策应变化,这就不是一两日能练起来的,需要长年累月的苦练磨合。

  第四道门槛,言灵助阵,不止是主将的武胆军阵言灵,还需要文士的文心言灵辅佐。

  二者结合才能扬长补短。

  这样都搞定了,能上战场了?

  不不不,还有最后一道最重要的。

  沈棠听得认真,到这里忍不住出声:“还有最重要的?练兵练好了,这都不够?”

  “自然不够。”

  “最重要的是什么?”

  “国玺!”

  前面几道门槛还能用钱解决,最后一道门槛就能让人傻眼,再怎么氪金都搞不定。

  “国玺……真有这么重要?”

  沈棠不止一次听祈善提起国玺,不过她对此物始终没太大的兴趣,一直没怎么深入了解,趁着这个机会干脆弄个清楚。

  祈善这回也没故意藏头露尾、避之不谈。

  国玺对一个势力而言有多重要呢?

  重要到,假使主将上战场,要么主将有国玺,要么主将效忠的主君有国玺,不然上战场就等同于给敌人送温暖。它不止关乎“诸侯之道”,还关乎御外敌、镇国运。

  如何御外敌?

  以国气国运为基底,凝聚国境屏障。

  国运越强,国境屏障越强盛。

  这都打不破还想攻城掠地?

  趁早洗洗睡吧。

  如何镇国运?

  这个倒是没有太实质性的表述,属于玄之又玄的范畴。例如,冥冥之中减少境内各类天灾的频率……当然,也仅限于自然情况。

  人家管得了天灾管不了人祸。

  如果上游的孙子故意在雨季前截断河流,令下游干旱,雨季一来又放水泄洪,令下游被洪水冲刷,国运再强也拿骚操作没辙。

  通俗来讲,有了国玺就有了最基础的完整的增益BUFF。没有国玺就没有这部分增益,跟别人相差一大截呢。光溜溜上战场跟人打仗,哪怕是二十等彻侯也会被打出屎。

  想占个山头就竖旗为王?

  做梦!

  听完描述的沈棠:“……”

  脑中只剩一个念头——好家伙,这TM就是块“建城令”或者“建帮令”的玩意儿???

  以上种种,充分阐述武者割据的难度。

  翟乐也补充说:“武胆武者真正的强大在战场而非单打独斗,只是单打独斗,本质与游侠差不多。至多比寻常游侠能打了点,能以一敌十、以一敌百,甚至是以一敌千……”

  听着很恐怖对吧?

  但自贼星降世,两百余年,二十等彻侯才出了三人!十五等或以上有名有姓者,仅千余人。这个数字跟大陆这两百多年的人口相比,仅是沧海一粟,哪里能左右整个大局?

  若非祈善在身侧,他甚至想甩锅——

  如今的天下,明显文心文士的责任更大。

  沈棠感慨:“那也很可怕了。”

  低等的武胆武者还好说,至多是个有点武力值的武人,中高等级的武胆武者,力量完全超出了普通人的范畴,奔着高武去了。

  普通人生存可真艰难。

  大概是聊天太专注,直到快下山,祈善才注意到耳边还有吭哧吭哧的叫唤。脸色一黑,低头看到熊孩子手里还牵着那两头黑猪——

  居然一路牵着黑猪下山了!!!

  他眼神甩向沈棠,皮笑肉不笑。

  “沈小郎君?”

  真要牵着大黑猪去招人?

  沈棠摇头如拨浪鼓:“不要!好歹也是一百多斤两百斤的肉,我绝对不会抛下它的!”

  祈善:“……”

  他连沈棠都管不住,哪里管得了翟乐?

  祈善只得憋屈地咽下火气,带着两个熊孩子和两头黑面郎,直奔孝城附近的小镇。

  说是小镇,其实就是二十来个零散分布的贫穷村落组成的,统共加起来也不过千户。

  今日正好是一月一度的“大集市”。

  说是“大集市”,贩卖的正经商品却不多。

  最多的商品是人。

  简陋扬灰的泥巴路两侧,低矮的土墙房下,或站或坐或躺着年龄不一的“商品”,发间插着稻草。一部分是牙行拉过来的,一部分是自卖自身,还有一部分就是“家庭小作坊”。

  所谓的“家庭小作坊”,不是父母卖儿鬻女,便是丈夫卖妻卖子,还有是儿女卖父卖母的……人间百态在这片小小地方演绎得淋漓尽致。他们卖亲人,也不都是丧心病狂为了钱。

  沈棠便看到有个削瘦到两颊、眼眶严重凹陷的母亲,紧紧抱着儿子,恳求往来行人能将他买走,任打任骂都行,只求给口饭吃。

  那孩子衣衫褴褛,明明已经饿得瘦骨嶙峋,胸肋骨根根可见,胳膊大腿细瘦得能看出骨骼轮廓,肚子却大得像是妊娠六七月妇人。

  她不忍地收回目光:“元良……他是……”

  祈善道:“人已经没救了。”

  翟乐也是不忍,叹道:“应该是吃多了泥土,堆积肠胃,于后不利,硬生生就……”

  沈棠三人穿着打扮与此地百姓格格不入,那两头肥硕又不好惹的黑面郎,更是惹来无数注目,连行人都不由自主给他们让道。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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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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