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凌霄和南宫凛一同返回叶家。
叶府。
叶家摆上了酒席,为叶凌霄接风洗尘,也为款待宣旨的南宫凛。
林明玉此时才终于接受了自己丈夫没死还活着的事实,刚才一直以为在做梦。当着众目睽睽的面也不好意思和叶凌霄亲密,只是视线牢牢黏在他的身上,怎么看都看不够。
半年不见,叶泓已经长高了一个头,原先是被先天之症拖累,如今已经好了大半,又习武强身健体,个头蹿的老快,拉着叶慕兮的手坐在旁边,怯生生看着叶凌霄。
叶凌霄走的时候他才三四岁,脑海中基本上没有爹爹的印象了。
“泓儿,过来爹爹抱。”叶凌霄冲着叶泓招招手,眼中满是慈爱之色。
叶泓却扁起小嘴说道,“不要,小孩子才抱抱呢,泓儿现在是男子汉了!”
“哈哈哈,我们家泓儿也成小男子汉了。”叶凌霄哈哈一笑,望向身边的林明玉,感慨说道,“明玉,这些年,辛苦你了。”
林明玉抿唇摇头,眼中莹莹泪光,“不辛苦,慕兮和泓儿都很听话。”
“娘亲确实辛苦了。泓儿自幼先天不足,娘亲带着泓儿东奔西走,到处治病,所以爹你要是敢对娘亲不好,我和泓儿都不理你了。泓儿,你说对不对?”叶慕兮哼一声,说道。
叶泓皱着一张小脸,认真点点头。
“我们家大小姐都发话了,我哪敢啊。”叶凌霄笑的很开怀,攥住林明玉的手说道,“明玉,为了这个家,为难你了。”
夫人,孩子,终于一家团聚了。
“夫君是为朝廷做大事的人,妾身能做的只是在家里等你回来。只要你能回来,什么都好,真的不辛苦,夫君在外面才是辛苦了。”林明玉有点不好意思当着两个孩子面跟他拉小手,低垂着脸,微微泛红。
一家人团聚,叶府其他几个人压根插不上嘴。
叶慕兮看着一家其乐融融的样子,不自觉攥紧拳头。
前世她的家人全部没了,今生,都还在。这一世,一路走来,能够继续这么守着自己的家人,就够了。
爹爹回来了,真好。
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让爹爹因为她重蹈覆辙了。
爹爹是她的大树,她也要为爹爹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前世的凌武侯府,只是风光一时就变成了过去。这一世,她要凌武候府屹立不倒。
朝堂,皇室,战场,内宅。
争斗一直在继续,不过这一次,他们是一家人在战斗。任何时候,她都有了同进退的爹爹。
“这一次能及时赶回来,多亏靖安世子,世子,我敬你一杯。”叶凌霄拿起酒杯,对着南宫凛说道。
和妻儿子女的叙旧,可以关上房了慢慢说。此时,客人还在。
南宫凛立即拿起酒杯,“客气了。侯爷为了平定南疆之乱,七年未能归家,将生死置之度外,我不过是和皇上说明了一下缘由,不算什么。”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世子你不是在景州查案吗?”叶慕兮困惑问道。
爹爹比前世早回来一个多月,自己重生的影响不至于改变南疆那边的战事才对。
“对了,凌霄,你又是怎么死而复活啊?”林明玉也是一脸疑问。
这就要从南疆之乱说起。
二十多年前,大乾王朝灭掉中原最后一个国家,一统中原,成为天下霸主。
东海尽头还有别的国家,但不足为虑。因为海浪风大,两国不交界,很难打仗。所以早就结为盟国,每年互相派遣使者,外交。
除此之外,天下有三处不平之地。
一是南疆百族,二是漠北草原,三是西域番邦。
南疆百族居于山野林地之间,熟悉当地地形,极度排外,大乾军队数次南征,劳民伤财,却无成效。而百族又经常侵扰边疆,成为一大祸患。
不过百族林立,各自为政,是他们最大的弱点。
于是七年前,皇帝决定以绝对可靠而有能力的忠诚之士诈死,进入百族之中,取得其中一族控制权,再逐一吞并。南疆大军,和他相互配合。
叶凌霄自愿入选,经过严酷的各种训练,这才在一场大战中诈死,一去南疆七年。
这个计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大乾前后用这种方法往南疆投送了数百人,如今,只剩下他一个人还活着。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九死一生的任务,但也是个天大的机遇。
否则一个普通的校尉,一辈子都不可能封侯。
而因为年代久远,当时他们的身份都被销毁,加上大部分都真正的死伤殆尽,叶凌霄也是用了两年时间才在百族站稳脚跟,重新和南疆大军取得联络。
那时候负责和叶凌霄接头的人都已经换了几批,一些资料出现了断层,以至于最终连皇帝都只知道有这个人的代号,但不知道他到底是谁。
而皇帝为了保护他的安全,也禁止调查,只是让南疆主帅负责和他单独联络,这是最高机密。而南疆主帅就是靖安侯。
叶凌霄和靖安侯,里应外合,这才一步步拿下南疆百族。
这一次,南疆彻底平定,叶凌霄同样是传信靖安侯,皇帝大喜,要叶凌霄回京册封。也就是这时候,皇帝和靖安侯才知道他叫做叶凌霄。
南宫凛得知了叶凌霄的名字,瞬间想起了叶慕兮的爹也叫叶凌霄。
这么巧?
一查资料,还真的就是他。
于是南宫凛立即把叶家的事禀报给皇帝,皇帝也没想到自家的功臣在外出生入死,夫人却要被人逼婚了,当场允叶凌霄先回江州,同时为了给他撑腰,连下三道圣旨让南宫凛去宣旨。
不然封侯圣旨,肯定要等叶凌霄回京之后才能册封的。
南疆和江南都在南边,比去京城近,去京城要两个月,但是去江南,只需要一个月时间,这一点叶慕兮倒是算漏了。再加上叶凌霄得知消息之后归心似箭,日夜兼程,所以也就比前世早一个多月出现了。
除了爹怎么早回来的叶慕兮不知道,其他的来龙去脉,前世就已经清楚了。
倒是叶泓听的津津有味,“爹,你讲讲你是怎么收服百族的啊?好厉害啊!”
“好啊。等吃完饭,爹跟你慢慢说。”叶凌霄笑道。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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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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