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字豆糖是什么味道的呢?

  端看原料,其实就能够猜出来,无非就是黄豆粉、芝麻粉、麦芽糖的味道。

  黄豆粉和芝麻粉都是辛淼选好了原料以后,先炒制原料,再细细研磨的,算起来只有食材的本味和炒制以后的香气。

  加入了麦芽糖以后,整块字豆糖的味道是香甜的,但这种甜味其实是相当浅淡的,不能说非常甜腻。

  糖的味道不算难吃,要是真的难吃的话,辛淼越不会做出这么多。

  只是吃这糖,更多的,吃的是一种文化。

  每一块糖,都蕴藏着一个吉祥如意的字。

  糖中有字,字里含意,意中带甜。

  糖中带字,字含祝福,方寸之间。

  吃了糖,温迪也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

  玩归玩,闹归闹,正事还是要说的。

  虽然他来找老爷子,本身也算不上有特别正经的正事。

  要是真的有什么正经的事情,真的有什么天大的事情要和老爷子交流,他也不会因为老爷子的一两句话就生出联想来,直接闹出一场乌龙来。

  虽说老爷子是下手整他了,但是如果一开始他自己不误会老爷子,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吗?

  ——老爷子才不会有事没事都喜欢整他一下呢。

  虽然觉得老爷子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个正正经经的老爷子,已经不能相信他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诚的了。

  但是温迪还是相信,老爷子就不是会没事找事的人。

  虽说老爷子已经浪费了一次他珍贵的信任,但是温迪天真的想着——

  如果不是这次他先误会老爷子,老爷子肯定不会先对他出手的。

  说到底,老爷子其实还是值得信赖的。

  实在是他刚刚自曝的行为把自己心中对老爷子的可怕构想暴露了出来,老爷子这才着手收拾他的。

  否则老爷子怎么可能会对他出手呢?

  老爷子这么温和的人,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温迪明明前脚才觉得,老爷子再也不是他能够轻易交付信任的人了。

  然而后脚,他自己就把自己哄好了。

  而且又一次对钟离充满了信任起来。

  得亏钟离和辛淼不知道温迪这么好哄——吃块糖的功夫就把自己心中的不信任轻易地抹消了,否则的话,他们说不定还真的不介意打破一下温迪对他们的美好滤镜。

  没有办法,他们就是有这样的恶趣味。

  你越是全身心的信任我,我越喜欢在一些无伤大雅的地方告诉你,我不值得信任。

  何况像是温迪这样可可爱爱的少年,谁不乐意欺负一下呢?

  这么可爱,如果哭起来,就一定更加可爱了吧?

  那些开局就喜欢带着温迪去撸猫的家伙们,不就是喜欢看温迪一边打喷嚏,一边因为生理性的反应,而流出泪水的样子吗?

  说实话,谁不喜欢看美少年泪汪汪的样子呢?

  ……好吧,开玩笑的。

  但这就是生活,不趁着还都是小事的时候,在小事当中轻松一些,玩笑一下。

  难道还指望每一个人在遇到大事的时候,都能够保持玩笑的心态吗?

  何况平时的玩笑没什么关系,真正做事的时候,不管面上再怎么嬉皮笑脸,心中也总是有一份压力的。

  温迪这一次来,确实没什么大事。

  前一次来是为了告诉钟离,他来了。

  这一次来,当然是为了告诉钟离——他马上就要走了。

  他这次前来璃月,毕竟就是单纯为了帮米克斯进货。

  然而蒙德和璃月之间的商道,其实是早就成熟了的。

  就算其中可能面临着丘丘人和盗宝团的威胁,但是这些都算不上问题。

  米克斯原本大可以雇佣冒险家和其他人来帮忙进货,虽然时间慢了一点,但其实也挺稳妥的。

  只不过是温迪觉得,自己最近反正也闲着没事,可以帮米克斯跑一趟就是了。

  他的速度,不是比普通冒险家快多了吗?

  既然温迪过来的初衷,就是加快米克斯的进货速度,那他当然不能太晚回去。

  否则要是和普通的兢兢业业的冒险家比较起来,他的速度甚至还比不过人家什么的,那米克斯一开始还不如直接请冒险家呢。

  起码人家虽然需要付出摩拉,但是人家为了摩拉从不摸鱼。

  温迪虽然不要摩拉,但是温迪要酒啊。

  冒险家不一定会摸鱼,就算摸鱼也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回来。

  只是货物能不能回来,就只能看对手厉不厉害了。

  然而温迪虽然可以保证货物的安全,但是他却是一定会摸鱼的。

  想让温迪不摸鱼,几乎就是不可能的。

  好在就算摸鱼摸成了习惯,但是温迪的速度还是摆在那里的。

  风神快递,多少还是值得信赖的。

  毕竟对待自己的友人,温迪可以说是异常尽心尽力了——起码比对待一般人要来得尽心尽力得多。

  来到璃月以后,除了和钟离相会的时间,剩下的时候,温迪真的可以算是把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了帮米克斯进货上面。

  证据就是,别看他现在只是带着书来和钟离告别,实际上,这些书,温迪都已经看过了。

  吟游诗人也是要看书的嘛。

  虽然在吟游诗人这个行业上,温迪大概是一个天赋型选手,但是没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吟游诗人怎么可能对诗歌张口就来呢?

  天性自由的风精灵,对上自己喜欢的职业,也是乐意静下心来,好好充一充电的。

  而能够和米克斯成为友人,他和米克斯在阅读书籍的品位上,其实并没有差多少。

  看完了万文集舍当中热销的书籍,温迪很快就明白过来,为什么米克斯一定要来璃月进货了。

  ——璃月的万文集舍里的书,确实好看。

  光是一本《背井离乡》,温迪就觉得,这是值得他无限回看的小说。

  书籍的主人公是个从小就背井离乡的孩子,他在自己的家乡待不下去了,便离开自己的家乡外出打拼。

  书中巧妙地运用了“背”这个多音字,这样描述这个白姓孩子离家时候的情景——

  我姓白,是个璃月人。

  一年,家乡的经济不景气,我下定决心,要背井离乡。

  于是我真的背井离乡,踏上了寻找真正的致富之路的旅途。

  只是我从来都没有料到,自从我带着井离开以后,从此,家乡的人们就再也没有井水可以喝了。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家乡的人们,到了那个时候,才想起来井水清冽而又甘甜的滋味。

  也许并不需要背井离乡,只要我当初把井带得远一点,再回乡向人们贩卖甘甜的井水,也能获得商机?

  但是无所谓,因为我已经离开了。

  以上,就是这本璃月最近的畅销书的开头啦。

三月,初春。

看最新章节内容下载爱阅小说app,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爱阅小说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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